商标分类第十一类——灯具空调
本类商品以“环境调节与卫生保障”为核心功能,涵盖照明、温度控制、湿度调节、蒸汽发生、烹饪加热及卫生清洁等领域的各类装置与设备,核心特点是直接作用于生活或工业环境,通过物理或电气方式改善环境条件,与单纯的机械部件或医疗专用设备形成明确区分,具体核心范畴如下:
一、核心商品范围
1. 照明设备:用于光线供给的各类灯具及配套装置,如电灯、LED灯、探照灯等;
2. 温度控制设备:实现加热、冷却功能的装置,如空调、暖气炉、冰箱、电热毯等;
3. 环境调节设备:负责通风、干燥、净化的设备,如排风扇、除湿机、空气净化器;
4. 烹饪与能源设备:用于食品加工或蒸汽发生的装置,如微波炉、电烤箱、热水器、锅炉;
5. 卫生与供水设备:服务于生活卫生的装置,如抽水马桶、淋浴喷头、消毒器等。
二、分类边界与核心说明
本类的核心特征是“环境干预属性”与“民生/工业服务功能”,收纳的商品多直接作用于周围环境或生活场景,用于提升居住舒适度或满足生产卫生需求。为清晰界定分类边界,以下从“重点包含”与“明确排除”两方面详细说明:
(一)本类尤其包含
- 空气调节设备:家用挂式空调、立式柜机、商场中央空调,以及汽车空调的核心调节部件;
- 非实验室加热设备:牙科专用消毒烘箱、家用微波炉、面包房电烤炉、小型电烤箱;
- 取暖与能源装置:家用暖气片、燃气取暖炉、太阳能集热器、工业用取暖器;
- 通风与排烟设备:烟囱烟道、壁炉风箱、厨房排油烟机、车间通风扇;
- 消毒与净化装置:餐具消毒柜、医用器械消毒器(非医疗专用)、工业焚化炉、空气净化器;
- 照明与信号灯具:LED吸顶灯、道路探照灯、商场发光门牌、汽车前灯、路灯;
- 生活卫生设备:浴室淋浴喷头、抽水马桶、小便池、洗衣机进水管装置;
- 特殊功能设备:日光浴床、巧克力喷泉机、非医用电热毯、家用热水袋、电热保暖手套。
(二)本类尤其不包含
- 工业机械部件:制造蒸汽的机器部件(如蒸汽机蒸汽发生器)、空气凝结器,归入第七类;
- 动力发生设备:电流发生器、柴油发电机组,属于动力机械,归入第七类;
- 专业用灯具:喷焊作业用喷焊灯(第七类)、光学仪器配套灯(第九类)、暗室专用灯(第九类)、医用手术灯(第十类);
- 科研用设备:实验室专用烘箱、光伏太阳能电池、交通信号灯,归入第九类;
- 医疗用加热设备:医用电热垫、医用恒温毯,属于医疗辅助器械,归入第十类;
- 民用简易器具:便携式婴儿浴盆、非电冷藏箱,归入第二十一类;
- 非电烹饪用具:非电动烤盘、手工烤模、传统高压锅,归入第二十一类;
- 服装类保暖用品:非电暖脚套、针织保暖手套,归入第二十五类。
三、具体群组分类及说明
为精准匹配灯具空调类商品的功能属性与应用场景,第十一类进一步细分为14个具体群组,各群组的核心覆盖范围及特征如下:
1101 – 照明用设备、器具(不包括汽灯、油灯):现代照明核心群组,聚焦电气及新型照明设备。如LED吸顶灯、客厅水晶灯、卧室台灯、道路路灯、舞台追光灯、汽车转向灯、工地应急灯,还包括照明配套的灯座、灯罩,明确排除传统燃油照明工具,服务于民用与工业照明场景。
1103 – 汽灯,油灯:传统燃油照明工具群组,如户外露营用汽灯、复古煤油灯、马灯、寺庙祈福用油灯,此类依赖燃油燃烧发光,与1101的电气照明形成明确区分,多用于应急或装饰场景。
1104 –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(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,食品加工机器):民用烹饪与加热设备,如家用微波炉、电烤箱、电磁炉、电炖锅、电热火锅,还包括咖啡机、酸奶机、面包机,排除手工厨具(如菜刀)与第七类工业食品加工机械,服务于家庭与小型商用场景。
1105 – 制冷、冷藏设备(不包括冷藏车):温度控制中的制冷设备,如家用双门冰箱、迷你小冰箱、商用冷柜、超市冷藏展示柜、制冰机,明确排除第十二类的冷藏运输车辆,核心用于物品低温存储。
1106 – 干燥、通风、空调设备(包括冷暖房设备),气体净化设备:环境通风与净化核心群组,如家用挂式空调、中央空调、排风扇、工业换气扇、除湿机、空气净化器,还包括车载空气净化器、油烟净化器,核心功能为改善空气质量与流通。
1107 – 加温、蒸汽设备(包括工业用炉、锅炉,不包括机车锅炉、锅驼机锅炉、蒸汽机锅炉):加温与蒸汽发生设备,如家用燃气热水器、电热水器、工业用燃煤锅炉、蒸汽桑拿房设备,排除机车等交通工具专用锅炉,服务于热水供应与工业蒸汽需求。
1108 – 水暖管件:供水与供暖配套管件,如金属水管、塑料暖气管、暖气片、水管接头、阀门、地漏,此类为水暖系统的基础部件,确保水与热量的传输。
1109 – 卫生设备(不包括盥洗室用具):生活卫生核心设备,如抽水马桶、小便池、浴室淋浴喷头、浴缸、桑拿房,排除第二十一类的洗手盆、毛巾架等盥洗用具,聚焦卫生清洁与洗浴功能。
1110 – 消毒和净化设备:环境与物品净化设备,如家用餐具消毒柜、衣物消毒机、医用器械消毒箱(非专用)、水质净化器、泳池水净化设备,核心功能为杀灭细菌或去除杂质。
1111 – 小型取暖器:便携式与小型加温设备,如电暖器、暖风机、踢脚线取暖器、电热油汀,此类体积小、移动方便,区别于1107的大型工业加温设备,多用于家庭局部取暖。
1112 –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:辅助点火的工具,如打火机、点火枪、燃气灶点火器,此类用于引燃燃气或燃油,与照明设备形成功能互补。
1113 – 核能反应设备:核能相关的环境调节设备,如核能供暖装置、核反应堆配套的温度控制设备,此类属于特殊工业设备,应用于核能利用场景。
1114 – 单一商品:未被其他群组涵盖的特殊设备,如巧克力喷泉机、热水袋、电热保暖服装、日光浴床,及各类新兴环境调节产品(如桌面小型加湿器),按单一功能属性归入此类。
提示:本类商品判断的核心依据为“环境调节功能”与“应用场景”——若商品直接用于改善居住或工作环境(照明、温控、通风等),通常归入此类;若为工业机械部件、医疗专用设备或民用简易器具,则需对应归入第七类、第十类、第二十一类等相关类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