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类-食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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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分类第二十九类——食品

本类商品以“食用目的为核心、加工处理为特征”,涵盖预制或腌制的动物性食品、加工果蔬及蛋奶油脂制品,核心特点是经过一定加工处理(如腌渍、冷冻、煮熟等),直接或经简单处理即可食用,与新鲜食材、工业用油、医用营养食品形成明确区分,具体核心范畴如下:

一、核心商品范围

1. 动物性食品类:加工后的肉、鱼、家禽及野味,如牛肉干、咸鱼、卤鸡、鹿肉脯,及配套的肉汁、肠衣;

2. 加工果蔬类:腌渍、冷冻、干制或煮熟的水果与蔬菜,如腌黄瓜、冻干草莓、罐头桃子、酱菜;

3. 蛋奶制品类:蛋、奶及衍生制品,如咸鸭蛋、奶酪、黄油、酸奶,及杏仁浆、椰浆等牛奶替代品;

4. 油脂及其他类:食用植物油、动物油脂,及果冻、果酱、加工坚果、豆腐制品等。

二、分类边界与核心说明

本类的核心特征是“可直接食用+加工属性”,收纳的商品均为经预制、腌制或加工的食品,明确排除新鲜食材、工业用油脂、医用营养制品。为清晰界定边界,以下从“重点包含”与“明确排除”两方面详细说明:

(一)本类尤其包含

  • 主料型加工食品:以肉、鱼、果蔬为主要成分的食品,如鱼香肉丝预制菜、鸡肉罐头、苹果酱、蔬菜沙拉(非调味型);
  • 特殊食用制品:供人食用的可食用昆虫(如油炸蚕蛹、冻干蟋蟀),及加工过的豆类(如卤豆干)、坚果(如盐焗核桃);
  • 奶及替代制品:纯牛奶、酸牛奶、奶酪棒,及杏仁浆、椰浆、花生浆、豆奶等牛奶替代品(非饮料类);
  • 特色加工食材:腌制蘑菇(如香菇酱)、食用果胶、食物蛋白(如大豆蛋白),及人食用的加工种子(如烤南瓜子,非调味用);
  • 传统风味食品:果冻、蜜饯、腊肉、咸鱼干,及各类酱菜(如榨菜、萝卜干)。

(二)本类尤其不包含

  • 非食用油脂:香精油(第三类)、工业润滑油(第四类)、医用蓖麻油(第五类),按功能属性归类;
  • 特殊营养食品:婴儿配方奶粉(第五类)、医用蛋白粉(第五类)、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),具备医疗或特殊营养属性;
  • 调味与零食:色拉用沙拉酱(第三十类)、用作调味品的花椒籽(第三十类)、裹巧克力的杏仁(第三十类),按调味或零食属性归类;
  • 新鲜与种植类:新鲜苹果、生蔬菜(第三十一类)、活动物(第三十一类)、种植用玉米种子(第三十一类),未经过加工处理;
  • 动物相关非食品:宠物狗粮(第三十一类)、饲料用豆粕(第三十一类),服务于动物而非人类食用。

三、具体群组分类及说明

为精准匹配食品类商品的原料特性与加工方式,第二十九类进一步细分为14个具体群组,各群组核心覆盖范围及特征如下:

2901 – 肉,非活的家禽,野味,肉汁:动物性肉类核心群组,如猪肉、牛肉、羊肉,非活家禽(卤鸡、烤鸭),野味(鹿肉、兔肉),及配套肉汁(牛肉汁、鸡肉汁),还包括腊肉、香肠、培根,核心为加工后的动物性肉类及附属汁液。

2902 – 非活水产品:加工水产类,如咸鱼、虾干、螃蟹罐头、鱿鱼丝,还包括鱼丸、虾滑、鱼糜制品,排除活鱼活虾(第三十一类),核心为非活体的加工水产品。

2903 – 罐头食品(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,随原料制成品归组):罐装加工食品,如金枪鱼罐头、午餐肉罐头、水果罐头、蔬菜罐头,软包装食品(如真空包装牛肉干)需按原料归入对应群组,本群组仅含罐装制品。

2904 – 腌渍、干制水果及果蔬制零食小吃:加工果蔬零食,如腌李子、冻干草莓、芒果干、果蔬脆片,还包括蜜饯、果脯、话梅,核心为以果蔬为原料的零食化加工品。

2905 – 加工过的蔬菜:蔬菜加工制品,如腌黄瓜、榨菜、泡菜、酱萝卜,还包括煮熟的西兰花、速冻菠菜、脱水蔬菜,区别于新鲜蔬菜(第三十一类),侧重蔬菜的加工处理。

2906 – 蛋品:蛋类及加工品,如鸡蛋、鸭蛋、咸鸭蛋、皮蛋、卤蛋,还包括蛋黄酱(蛋为主料)、蛋粉,核心为供人食用的蛋类及衍生制品。

2907 – 奶及乳制品:奶与奶制品,如纯牛奶、酸奶、奶酪、黄油、奶粉,还包括牛奶替代品(杏仁浆、椰浆、豆奶),及奶片、奶酪棒等休闲乳制品,排除含乳饮料(第三十类)。

2908 – 食用油脂:供人食用的油脂,如大豆油、花生油、橄榄油、猪油、黄油(油脂类),还包括调和油、芝麻油,排除工业用油与香精油。

2909 – 色拉:以果蔬为主的沙拉制品,如蔬菜沙拉、水果沙拉(非调味型),还包括沙拉用蔬菜拼盘(预加工),排除添加沙拉酱的调味沙拉(第三十类)。

2910 – 食用果胶:食品添加剂类,如苹果果胶、柑橘果胶,用于果冻、果酱制作及食品增稠,核心为食用级果胶制品。

2911 – 加工过的坚果:坚果加工品,如盐焗核桃、油炸花生、巴旦木、开心果(调味或未调味),还包括坚果酱(如花生酱,非调味型),排除裹巧克力的坚果(第三十类)。

2912 – 菌类干制品:菌类加工品,如香菇干、木耳、银耳、竹荪,还包括腌制蘑菇、香菇酱,核心为以菌类为原料的加工制品,排除新鲜菌类(第三十一类)。

2913 – 食物蛋白,豆腐制品:蛋白与豆制品,如大豆蛋白、乳清蛋白,豆腐制品(豆腐、豆干、腐竹、豆皮),还包括豆浆(非饮料类)、豆腐脑,核心为植物蛋白与豆制品。

2914 – 肠衣:食品包装用肠衣,如猪肠衣、羊肠衣、人造肠衣,用于香肠、灌肠的制作,是肉制品加工的配套材料。

提示:本类商品判断的核心依据为“食用属性+加工特征”——若商品是经预制、腌渍、冷冻等加工的可食用品,通常归入此类;若为新鲜食材、工业用品或医用营养制品,则需对应归入第三十一类、第四类、第五类等相关类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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