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类-服装鞋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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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分类第二十五类——服装鞋帽

本类商品以“人用穿着为核心、场景功能为导向”为特征,涵盖各类人穿服装、鞋履、帽饰及相关配件,核心特点是依托面料舒适性、款式适配性服务于日常起居、运动健身、社交场合等场景,与动物服装、特殊功能防护装备形成明确区分,具体核心范畴如下:

一、核心商品范围

1. 基础服装类:覆盖四季穿着的各类衣物,如T恤、牛仔裤、羽绒服、连衣裙、西服;

2. 鞋履类:人用各类鞋品及部件,如皮鞋、运动鞋、凉鞋、鞋跟、鞋底;

3. 帽饰类:各类头部装饰与防护帽具,如棒球帽、礼帽、毛线帽、帽檐;

4. 穿着配件:搭配服装的附属用品,如手套、袜子、领带、腰带、围巾。

二、分类边界与核心说明

本类的核心特征是“专属人用”与“通用穿着属性”,收纳的商品多为日常或场景化穿着用品,明确排除动物服装、工业配件及特殊功能防护装备。为清晰界定边界,以下从“重点包含”与“明确排除”两方面详细说明:

(一)本类尤其包含

  • 服装及部件:日常穿着的上衣、裤子、裙子,及服装配件如袖口、口袋、成品衬里,无论是棉、麻、化纤还是针织材质均涵盖在内;
  • 运动专属穿着:滑雪手套、瑜伽背心、骑行服、柔道服、足球鞋、体操鞋、滑雪靴,适配各类运动场景的功能型穿着;
  • 特殊场合服装:化装舞会用公主裙、话剧表演戏服、节日庆典服装,及纸制演出服、纸制装饰帽(服装类);
  • 婴幼儿与日常配件:非纸制婴儿围涎、儿童袜子、成人手套,还有西服袋巾、非电暖脚套等实用配件;
  • 鞋帽部件:鞋跟、鞋后跟、帽檐、帽衬架(支撑架),这些是鞋帽生产与维修的核心配件。

(二)本类尤其不包含

  • 鞋服五金与缝纫配件:金属鞋钉(第六类)、非金属鞋钉(第二十类),及扣子、拉链、帽用饰物(第二十六类),按材质或功能归类;
  • 特殊防护装备:安全头盔(含运动用)、防火服(第九类),手术衣、矫形鞋(第十类),棒球手套、冰刀鞋(第二十八类),具备专业防护或运动器材属性;
  • 电热穿着用品:电热马甲、电热鞋(第十一类),电暖脚套(第十一类),依赖电力驱动排除在外;
  • 特定用途鞋套与纸制品:婴儿车专用脚套(第十二类),纸围涎、纸手帕(第十六类),场景或材质不符;
  • 非人称穿着:宠物衣服(第十八类),玩具娃娃衣(第二十八类),狂欢节面具、纸制晚会帽(第二十八类),排除于人用穿着之外。

三、具体群组分类及说明

为精准匹配服装鞋帽的穿着场景与功能特性,第二十五类进一步细分为13个具体群组,各群组核心覆盖范围及特征如下:

2501 – 衣物:本类核心服装群组,涵盖人用各类基础衣物。日常款如纯棉T恤、牛仔裤、休闲外套;正装如西服套装、衬衫、职业裙;季节款如羽绒服、短袖、针织开衫,还包括服装部件如袖口、口袋、衬里,服务于全场景日常穿着。

2502 – 婴儿纺织用品:婴幼儿专属穿着,如婴儿连体衣、爬服、纯棉内衣、保暖小外套,还包括非纸制婴儿围涎、婴儿袜子,材质侧重柔软透气,适配婴幼儿肌肤特点。

2503 – 特种运动服装:运动场景功能型服装,如滑雪服、瑜伽服、骑行服、柔道服、空手道服,配套运动配件如滑雪手套、运动护腕,核心具备透气、耐磨或防护功能,适配特定运动需求。

2504 – 不透水服装:防水防潮类服装,如雨衣、雨裤、潜水服、防水冲锋衣,还包括防水围裙,材质多为涂层织物,核心用于防雨或涉水场景。

2505 – 戏装:表演与特殊场合服装,如话剧演出服、影视角色服装、化装舞会裙、cosplay服装,还包括配套的装饰性披风、头饰(服装类),侧重款式的场景化与装饰性。

2507 – 鞋:人用各类鞋履及部件,如真皮皮鞋、运动跑鞋、沙滩凉鞋、雪地靴,鞋部件如鞋跟、鞋底、鞋帮,还包括舞蹈鞋、登山鞋等功能鞋,服务于日常与场景化穿着。

2508 – 帽:各类头部穿着帽饰,如棒球帽、羊毛贝雷帽、礼帽、遮阳帽,还包括帽部件如帽檐、帽衬架,及防晒面罩(帽类附属),兼具装饰与防护功能。

2509 – 袜:人用各类袜子,如纯棉短袜、长筒丝袜、羊毛袜、运动船袜,还包括婴儿袜、舞蹈袜,材质适配不同季节与穿着需求,侧重透气与舒适。

2510 – 手套(不包括特种手套):通用型手套,如针织保暖手套、真皮驾驶手套、棉线作业手套,还包括防晒手套、礼仪手套,排除第九类防护手套、第十类医用手套等特种款式。

2511 – 领带,围巾,披巾,面纱:服装搭配饰品,如真丝领带、羊毛围巾、羊绒披肩、婚礼面纱,还包括丝巾、脖套,核心用于服装点缀与保暖,提升穿搭完整性。

2512 – 腰带,服装带:腰部束紧与装饰用品,如真皮腰带、帆布腰带、弹力束腰带,还包括装饰性腰链(服装用),适配不同裤装与裙装,兼具实用与装饰功能。

2513 – 单一商品:未被其他群组涵盖的穿着相关品,如服装用补丁贴、假发套(装饰穿着用)、西服袋巾、非电暖脚套,及各类新兴服装配饰,按单一穿着属性归入此类。

提示:本类商品判断的核心依据为“专属人用+穿着属性”——若商品是为人设计的穿着用品或配套配件,且无特殊专业防护功能,通常归入此类;若为动物用、专业防护型或玩具附属品,则需对应归入第十八类、第九类、第二十八类等相关类别。

商标服务版权登记

版权登记

2025-12-4 7:47:59

35类·广告销售

第三十五类-广告销售

2025-12-6 6:05:07

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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