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分类第十四类——珠宝钟表
本类商品以“贵金属关联、装饰价值或计时功能”为核心特征,涵盖贵金属材料、珠宝首饰及钟表计时设备三大领域,核心特点是兼具材质价值与实用/装饰属性,与单纯的金属材料、电子设备或普通饰品形成明确区分,具体核心范畴如下:
一、核心商品范围
1. 贵金属材料: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贵金属及其合金,是珠宝首饰的核心制作原料;
2. 珠宝首饰:以贵金属为基底,镶嵌宝石、半宝石或采用仿真材质制成的装饰饰品,如项链、戒指、耳环等;
3. 钟表仪器:具备计时功能的各类钟、表及配套部件,如机械手表、电子钟、计时器;
4. 配套用品:用于收纳珠宝首饰的贵金属盒、首饰盒,及珠宝钟表的专用零部件。
二、分类边界与核心说明
本类的核心特征是“贵金属关联”与“装饰/计时属性”,收纳的商品多以贵金属为基础材质,或虽为仿真材质但具备首饰功能,亦或是专业计时设备。为清晰界定分类边界,以下从“重点包含”与“明确排除”两方面详细说明:
(一)本类尤其包含
- 全品类首饰:天然宝石首饰(如钻戒、翡翠手镯)、半宝石首饰(如玛瑙吊坠、碧玺耳钉),及仿真首饰(人造水晶项链、合金仿真钻戒);
- 服饰配饰:衬衫袖扣、领带饰针、领带夹、胸针,这类配饰虽小但具备装饰功能,符合首饰属性;
- 实用装饰件:钥匙圈、钥匙链及上面悬挂的贵金属或仿真首饰类小饰物(如银质钥匙挂坠);
- 首饰配套用品:首饰用小饰物(如吊坠挂饰、手链串珠)、贵金属材质首饰盒(如银质首饰盒)、普通材质但专用于收纳珠宝的首饰盒;
- 核心零部件:首饰用扣环、连接珠、搭扣,钟表机芯、钟针、表发条、表蒙、表链等。
(二)本类尤其不包含
- 智能计时设备:具备电子智能功能的智能手表,因核心属性为电子设备,归入第九类;
- 非装饰用小饰物:不用于首饰、钥匙圈/链的普通小饰物(如胸花配件、发饰挂件),归入第二十六类;
- 非贵金属艺术品:按材质归类的普通金属制艺术品(第六类)、石质雕塑(第十九类)、木质摆件(第二十类)、陶瓷工艺品(第二十一类);
- 功能型贵金属制品:绘画用金属箔(第二类)、牙科用金汞合金(第五类)、贵金属刀叉餐具(第八类)、电触点用贵金属(第九类);
- 特定用途制品:金笔尖(第十六类)、贵金属茶壶(第二十一类)、金银线绣品(第二十六类)、雪茄烟盒(第三十四类),按功能归入对应类别。
三、具体群组分类及说明
为精准匹配珠宝钟表类商品的材质属性与功能场景,第十四类进一步细分为5个具体群组,各群组的核心覆盖范围及特征如下:
1401 –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:本类基础材质群组,涵盖纯贵金属及各类合金材料。纯贵金属如足金、足银、铂金、钯金;合金如18K黄金、K白金、银铜合金、金镍合金,还包括工业用贵金属材料(如用于精密仪器的铂金丝),核心为具备价值的贵金属本身及组合材料。
1402 – 贵金属盒和首饰盒:专注于珠宝收纳的盒类制品,如黄金镶嵌宝石的首饰盒、纯银打造的饰品收纳盒,及普通材质(木质、皮质)但专门用于存放珠宝首饰的首饰盒,还包括贵金属制的手表盒、袖扣盒,核心功能为保护与收纳珠宝钟表。
1403 – 珠宝,首饰,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:装饰类核心群组,如天然钻石戒指、红宝石项链、翡翠手镯、珍珠耳环,仿真首饰(人造锆石手链、合金耳钉),及贵金属制纪念品(纯金纪念币、银质奖牌、铂金纪念章),还包括服饰配饰(金质袖扣、银质领带夹),服务于装饰与纪念场景。
1404 – 钟,表,计时器及其零部件:计时设备及配件群组,钟类如机械挂钟、电子石英钟、落地摆钟;表类如机械手表、电子表、运动腕表、怀表;计时器如厨房定时器、比赛用秒表;零部件包括钟表机芯、表针、表蒙、表发条、表链,核心功能为计时与时间显示。
1405 – 宠物用首饰:专为宠物设计的装饰首饰,如黄金打造的宠物项圈吊坠、银质宠物身份牌、镶嵌仿宝石的宠物项圈,还包括宠物佩戴的贵金属装饰挂件,区别于人类佩戴的常规首饰,聚焦宠物装饰需求。
提示:本类商品判断的核心依据为“贵金属关联”与“功能属性”——若商品以贵金属为基础材质,或具备首饰装饰功能、专业计时功能,通常归入此类;若为智能电子设备、普通材质艺术品或功能型制品,则需对应归入第九类、第十九类、第二十类等相关类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