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分类第三类——日化用品
本类商品以“民用清洁、护理、芳香”为核心功能,聚焦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护理与环境清洁需求,核心特点是“不含药物成分”,涵盖从个人梳妆到家庭清洁的各类日化制剂,具体核心范畴如下:
一、核心商品范围
1. 个人护理制剂:不含药物成分的化妆品(如面霜、口红)、梳洗用制剂(如洗发水、沐浴露),以及不含药物的牙膏等口腔清洁用品;
2. 芳香类物质:用于个人香氛或环境增香的香料、香精油,包括天然香料与合成香精油;
3. 衣物清洁物料:用于衣物洗涤、漂白的各类制剂,如洗衣粉、漂白剂、彩漂液等;
4. 清洁与养护制剂:用于物品清洁、表面擦亮及研磨抛光的各类产品,如玻璃清洁剂、家具上光蜡、金属研磨膏等。
二、分类边界与核心说明
本类的核心特征是“民用属性”与“不含药物”,收纳的商品均直接服务于日常生活场景,且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效。为明确与其他类别的界限,以下从“重点包含”与“明确排除”两方面详细说明:
(一)本类尤其包含
- 梳妆用卫生制剂:日常梳妆时使用的清洁护理产品,如卸妆油、爽肤水、保湿乳液、发膜等,核心用于皮肤、毛发的基础养护;
- 浸化妆水的薄纸:预先浸润化妆水的一次性护理纸品,如卸妆棉、保湿柔肤巾等,属于即开即用的日化衍生品;
-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:用于去除人体或宠物异味的制剂,如腋下除臭喷雾、宠物环境除臭剂等,不含治疗作用;
- 室内芳香剂:用于改善室内气味的产品,如香薰蜡烛、固体香膏、空气清新剂等,核心功能为增香除味;
- 指甲彩绘贴片:用于指甲装饰的贴片类产品,如美甲贴纸、甲油胶贴片等,属于化妆品范畴的装饰用品;
- 抛光蜡:用于物品表面提亮的蜡质制剂,如地板蜡、汽车打蜡膏、皮鞋油等,兼具养护与美化作用;
- 砂纸:用于物品表面打磨的研磨材料,如木工砂纸、金属抛光砂纸等,属于民用研磨工具的配套耗材。
(二)本类尤其不包含
- 化妆品生产原料:用于制造化妆品的基础原料,如维生素E(护肤原料)、防腐剂(化妆品添加剂)等,此类原料属于工业化学品,归入第一类;
- 工业用除脂剂:用于工厂生产设备、机械零件的除脂清洁产品,属于工业化工制剂,归入第一类;
- 工业清洁化学品:专门用于清洁烟囱、锅炉等工业设施的化学制剂,因服务于工业场景,归入第一类;
- 工业用除臭剂:用于工厂车间、污水厂等非民用场景的除臭剂,归入第五类,与本类民用除臭剂区分;
- 含药物的护理用品:添加药物成分、具备治疗功效的洗发水(如去屑药用洗发水)、牙膏(如抗敏药用牙膏)等,归入第五类;
- 手工工具类研磨用品:指甲砂锉、金刚砂锉、磨石等具备工具属性的研磨制品,归入第八类;
- 日化配套器具:用于化妆或清洁的工具,如化妆刷、清洁抹布、海绵擦等,属于日用品器具,归入第二十一类。
三、具体群组分类及说明
为精准匹配日化用品的功能与使用场景,第三类进一步细分为10个具体群组,各群组的核心覆盖范围及特征如下:
0301 – 肥皂,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,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:本类基础清洁群组,涵盖个人清洁与衣物清洁两大场景。个人洗洁物品包括香皂、沐浴皂、洗手液等;洗衣用物料包括洗衣粉、洗衣液、衣物漂白剂、彩漂液、衣物柔顺剂等,核心功能为去污清洁。
0302 – 清洁、去渍用制剂:聚焦“针对性清洁”需求,涵盖各类场景的专用清洁产品。如厨房用油污清洁剂、浴室水垢清洁剂、玻璃清洁剂、衣物去渍剂、地毯清洁剂等,区别于0301的基础清洁用品,具备更强的针对性去污能力。
0303 – 抛光、擦亮制剂:专注于物品表面的提亮与养护,包括家具上光蜡、地板抛光剂、汽车漆面抛光剂、金属器物擦亮剂(如银器清洁剂)等,此类产品不仅清洁还能提升表面光泽度,与单纯清洁制剂区分。
0304 –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:收纳用于表面打磨、修整的研磨类产品。如木工砂纸、金属研磨砂纸、墙面打磨粉、指甲抛光条(非工具类)等,核心功能为通过研磨实现表面平整或细化,与第八类工具类研磨用品区分。
0305 – 香料,香精油:涵盖芳香类基础原料与成品,包括天然香料(如檀香粉、玫瑰花瓣)、合成香精油(如薰衣草精油、柠檬精油),以及用于调配香水、香薰的香料中间体,是香氛类产品的核心原料。
0306 – 化妆品(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):本类核心群组,收录人体用各类化妆品。包括护肤类(面霜、精华液、防晒霜)、彩妆类(口红、粉底液、眼影)、毛发护理类(洗发水、护发素、染发剂)、美甲类(甲油胶、美甲贴片)等,明确排除动物用化妆品。
0307 – 牙膏,洗牙用制剂:专门针对口腔清洁的群组,且明确不含药物成分。包括普通牙膏、儿童牙膏、洗牙粉、漱口水(不含药物)等,与第五类含药物的口腔护理产品形成清晰边界。
0308 – 熏料:聚焦“燃烧或加热增香”的芳香产品,如线香、盘香、熏香粉等,常用于室内熏香、宗教礼仪等场景,区别于0310的无燃烧型芳香剂。
0309 – 动物用化妆品:专门为宠物及其他动物设计的护理产品,如宠物沐浴露、宠物护毛素、宠物香水等,与0306的人体化妆品明确区分,服务于动物护理场景。
0310 – 室内芳香剂:涵盖无燃烧型的室内增香产品,如液体香薰、固体香膏、空气清新剂、香薰石等,通过挥发实现增香效果,广泛应用于家庭、办公等室内环境。
提示:本类商品判断的核心依据为“民用场景”与“无药用功效”——若商品直接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清洁、护理、增香,且不含治疗性药物成分,通常归入此类;若转向工业场景、具备药用功能或属于工具器具,则需对应归入第一类、第五类、第二十一类等相关类别。
